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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案二审四大焦点出庭检察员逐一阐释

2011年06月03日 22:08:52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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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中午,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案二审庭审结束。记者专访了重庆市检察院文强二审案件出庭检察员王东,请他就二审中的四大焦点问题进行释法。

  焦点一:关于文强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问题

  针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文强表示,自己并非是“保护伞”。他说,弟媳谢才萍开赌场被抓后,自己之所以向侦查部门“打了个电话询问情况”,纯粹是看在弟弟的面子上“关照”一下。至于认识龚刚模、马当这些人,都是有人有意牵线搭桥,并非他主动认识,那些人送钱都是在过节期间,并无请托事项。

  检察员王东:本案中,文强长期从事公安工作并担任领导职务,他对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什么是有组织的违法犯罪,具有足够的认知能力。在案证据显示,2000年以来文强就知道其弟媳谢才萍在外开设赌场,2005年谢才萍被抓后,办案人员更是明确告知文强,谢才萍组织多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此外,文强与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交往密切,是这些人经营的娱乐场所的座上客,不但有小姐陪侍,甚至为文强提供性服务,因此文强对这些娱乐场所存在的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非常清楚,当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一次又一次地奉上贿赂时,他都来者不拒。作为回报,文强在长达多年的时间里利用职权及其地位形成的影响力,干涉案件查办、阻挠下属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的娱乐场所进行查处,庇护这些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非没有请托事项。其放弃查禁职责的行为直接导致重庆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滋生蔓延。

  至于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是主动认识或是经他人介绍认识,并不影响该罪的认定。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