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在承揽工程中的职务之便,山西省原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王义堂(副厅级)涉嫌受贿580万好处费,另有290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记者从山西省检察院获悉,由高检院挂牌督办的王义堂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经侦查查明:2007年3月至2008年间,王义堂利用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的职权之便,先后多次以帮助某建筑公司承揽工程及收取工程“前期费用”名义,先后收取他人贿赂580万元;2006年,犯罪嫌疑人王义堂在担任山西路桥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北京远征路桥公司(山西路桥集团参股企业)董事长期间,其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5万元据为己有,涉嫌构成贪污犯罪;通过侦查,犯罪嫌疑人王义堂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有29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数额巨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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