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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启用占地1.5万多平方米的人民来访新接待室

2011年06月03日 22:10:4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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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10月27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总台。(记者 裴智勇摄)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崔清新)在很多人印象中,上访往往不被接访机构“待见”。而18日,最高人民法院启用的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新址,以宽敞、有序、周到的形象“刷新”了这一印象。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红寺桥的最高法新的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18日举行了揭牌仪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仪式上指出,立案信访场所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

  他说,新的人民来访接待室、申诉立案大厅启用,是为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有序、宽敞、文明的诉讼环境,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姜启波介绍说,大厅总占地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共划分为四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区,即办公楼、生活区、法官之家和申诉立案大厅。

  记者看到,申诉立案大厅高大庄严,大门上方悬挂着巨大的国徽。大楼一层为来访登记大厅,大厅采用悬梁钢结构采光屋顶,室内光线充足、宽敞明亮,给人阳光、透明的感觉。这里设有12个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录入来访信息后按照案件类型和所在区域告知来访人到楼上相应区域等候接谈。二层和三层均为接谈区,每层设有两个侯谈区和37个接谈房间,可同时接谈74名来访群众,接访效率大大提高。

  姜启波说,高法原来设在北京市崇文区永定门的人民来访接待室,场所拥挤、设备老化、条件简陋。由于条件所限,内部功能难以合理划分,正常立案信访秩序难以维持,发生过危及工作人员和来访群众安全的事件,与高法担负的立案信访工作任务极不适应。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确定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这份意见要求,立案信访窗口的工作人员应使用“您好”“让您久等了”“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等文明用语,禁用“你怎么又来了”“你懂不懂”“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等不文明语言。 

  目前我国已有78%的基层人民法院和85%的中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规模不等、条件各异的立案信访大厅,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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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