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6日:吴淑珍确定送高雄监狱

时间:2010-12-06 13:27   来源:中国台湾网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资料图

  中国台湾网12月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龙潭购地案、前台北110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终审定谳,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各被判11年和8年徒刑。针对吴淑珍发监事宜,台湾“高检署”于今(6)日下午召开会议决定。据传,吴淑珍将于本月中旬发监,先送往高雄女子监狱服刑。

  据报道,台湾“高检署”下午开会决定由吴淑珍户籍地的高雄地检署执行科对吴淑珍发监,传票日期订在本月下旬。若吴淑珍到案,应会先送往高雄女子监狱服刑;若高雄女子监狱评估无法提供医护所需,将再移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服刑。(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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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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