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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门:吴淑珍若入监服刑 不需自付医药费

时间:2010-12-04 21: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2日发监服刑后,外界关注吴淑珍服刑方式。依照吴淑珍的身体状况,最有可能移监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台当局“法务部”今天表示,吴淑珍若在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服刑,不需自付医药费。

  岛内媒体报道指出,吴淑珍应会被送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服刑,且医疗费用必须由吴淑珍或其家属自付。台当局“法务部矫正司”今天澄清,吴淑珍若获准保外就医,因在狱外治疗,且刑期必须暂停计算,当然需自付医药费;若是在培德院区服刑,仍属监所范围,费用将由监所支出,不必自付。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也表示,现行监所的受刑人看病都不用钱,怎么可能要吴淑珍自己付?

  台湾“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6日将召集台北地检署、高雄地检署以及台当局“法务部检察司”研商,讨论吴淑珍的发监方式。由于吴淑珍户籍在高雄,应会由台北检方嘱托高雄检方执行。

  报道称,依发监程序,届时高雄地检将发传票通知吴淑珍报到,先发监高雄女子监狱,由高雄女子监狱的医师评估能否服刑。若高雄女子监狱评估,吴淑珍可服刑,将移监至台中监狱培德院区接受治疗,视为在监执行;若高雄女子监狱评估无法服刑,将再由检察官斟酌,送交医院或其他适当处所。

  台媒称,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因龙潭案遭判刑11年、前101董座陈敏薰人事案判刑8年定谳,台湾“高检署”上月30日收到台湾“最高法院”判决后,已在本月2日将陈水扁由台北看守所移往桃园龟山监狱发监执行,吴淑珍的发监时间则可能在月中或月底。(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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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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