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新北市一名女高中生,因家里经济状况不佳,只好独自兼差打3份工,但11月时因身体无法负荷,决定向其中一家手工蛋饼店请辞,不料店家支薪时竟用零散的百钞及1元铜板,令少女备感受辱。对此,业者则解释,当天来不及领钱,只能用现金凑出薪水支付,并非故意侮辱。
16岁的少女小琪(化名)家境贫困,由于父母离异,家庭收入仅靠父亲开出租车的微薄薪资度日,为了自己支付学费,小琪选择就读高职夜间部,并利用白天时间在快餐店、加油站及手工蛋饼店轮流打工。
由于过度劳累,小琪11月22日在蛋饼店上班时突感身体不适,虽然立刻请假,但却在返家途中昏厥送医,考虑自己身体实在无法负荷如此繁重的工作量,小琪最后决定辞去蛋饼店工作。
碍于亟须缴纳学费,小琪提出离职后便请蛋饼店业者提早支薪,但打开店长给的薪资塑料袋后,却发现里面有3张千元钞、40张百元钞及150个1元铜板,一共7150元。小琪看到满满的铜板当场傻眼,觉得备受侮辱,但当下也只能强忍泪水,直到回到家中才放声痛哭。此外,小琪还指控,该家蛋饼店时薪很低,仅有115元,远低于现行劳基法规定的126元。
对此,蛋饼店业者表示,以百钞、铜板支薪绝无侮辱少女意思,是因为当天周末,银行没有作业,因此只能拿出店内现金凑出薪水支付,而且店内所有的千元钞都已经给她了;至于时薪太低的部分,店家则表示都有补贴伙食费给员工,绝无苛刻情事。随后业者话锋一转,指责少女工作表现不佳,有时犯错遭到责骂还会说出“那我就做到今天”等语。
台北市劳动局就业基准科长黄毓铭表示,铜板是法定货币,以此支薪并无违法事由,只是给人观感不佳;至于店家时薪低于法定标准的部分,已经明显违反现行法令,建议少女提出申诉,若查证属实可依法开罚2至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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