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女大学生连续遭49岁的台湾男子郑某侵犯,女学生打工存足5万元(新台币),委托律师控告郑某,法院7日重判郑某8年2个月。
女学生事发后告诉刘姓男友“我身体脏了”,劝他分手,但男友不离弃,力挺她揭发郑某的恶行。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查出,郑某在2010年认识女学生,常以长辈身份给她生活、感情方面的建议,彼此越来越熟络,取得女学生信任。
当时女学生开始和刘姓男友交往,刘姓男友大她10岁,她没交过男友,于是征询郑某看法。郑某其后编瞎话让女学生信以为真,随后被夺走贞操。
郑某食髓知味,又声称“你有背后灵,你姑姑年幼夭折没投胎,变成孤魂野鬼,只要你谈恋爱,姑姑会嫉妒”等,女学生担心心上人受害,又被郑某载到汽车旅馆后被侵犯。
郑某又以发生关系可以“导正气场”为由找女学生。女学生直到渐渐成熟,才知道郑某一派胡言。
郑某在庭讯时承认与女学生三度发生关系,但为两情相悦,是女方想体验经验,主动邀约。但女学生指证历历,且郑某在测谎中呈不实反应,供词不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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