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新北市男子吕新生(60岁)1993年9月14日晚上持刀抢杂货店砍伤老板遭逮,因承办法官林丁宝、检察官王秀洒、王家春疏失,使他被多关5年多,台当局已先赔偿他513万元(新台币,下同)冤狱赔偿金,成为年薪百万的受刑人。
不过,该笔赔偿不像过去由台湾民众买单,林丁宝先前以30万元与新北地院和解,台北地院上周五判定,王秀洒及王家春均应负责,各赔偿台当局30万元,成为台湾首例向失职法官追偿冤赔金胜诉案例。(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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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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