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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社会劳动制上路 受刑人奔赴灾区参与重建

2009年09月01日 23:2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推动的社会劳动制度今天正式上路,该制度规定犯最重本刑5 年以上之罪,但获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者,或是被宣告可以易科罚金的民众都可改服社会劳动。这一人性化制度的推行,有助于受刑人在改造自己的同时奉献全社会,台当局“法务部”统计,今天全台湾有965名社会劳动人投入各地检署社会劳动。

  报道称,台“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台湾“刑法”第41条修正案,规定犯最重本刑5 年以上之罪,但获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者,或是被宣告可以易科罚金的民众,都可改服社会劳动。易服社会劳动者,台当局“法务部”统一称之为“社会劳动人”。这一制度今天正式上路。

  今天全台各地的地检署纷纷投入多名社会劳动人进行社会劳动。其中,基隆地检署核准59名受刑人中,有10名水电专长劳动人为老人送餐,并动员40名社会劳动人投入翡翠湾清漂流木,至于离岛澎湖,则征得2名轻刑犯同意社会劳动。

  台北地检署今天投入79名社会劳动人,参与万华区清洁队、青年公园等地的清扫工作;士林地检署则进行台北县万里乡海滩净滩的工作。

  社会劳动制上路,台南优先用于灾后重建。台南地检署辖下119名社会劳动人,今天出勤到台南县市逾20个机构进行社会劳动。检方说,台南县市灾区只要有需要,社会劳动人都会出勤。(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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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罗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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