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苹果日报》网站报道,台中一名林姓男子与女儿租屋同住,今年3月女儿留遗书、服药自杀身亡,黄姓房东指林父租屋未尽到管理人的保管注意义务,让该屋变凶宅,影响承租和出售价格,经鉴价跌损196万元(新台币,下同)。
台中地院判决,林女选择结束生命的方式,使租屋处成为凶宅,应负起房价损害的赔偿责任,虽林女已死,但其父是立约承租人,对房子也负有管理人的义务,因此要赔偿房东交易价格减损的196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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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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