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近十年来台湾岛内自杀、他杀人数飙升,据信义房屋保守估计,台湾地区一年新增凶宅高达2000户,由于凶宅问题不像辐射钢筋、海砂屋、漏水屋等可以改善,加上邻房担心影响房价,警方基于个人隐私考虑不愿透露下,在交易上引发不少纠纷。
为避免民众投入毕生积蓄后,才发现与“阿飘”同住,运气好一点,房屋价值减损2至3成,运气不好的,想转售还乏人问津,“立委”赖士葆指出,将推动“住宅法”中纳入“房屋履历”,将辐射屋、海砂、凶宅等,全部列入。
台北市议员黄珊珊说,随着凶宅数攀升,民众对凶宅认定标准逐渐扩大,为避免屋主隐瞒,将推动台北市实施“房屋安全身份证”制度。
近几年来凶宅以惊人速度增加,发生交易纠纷比率有增无减。值得注意的是,在自宅自杀比例相当高,以2006年4406自杀、自伤案中,有1881件在住宅死亡。
据“内政部”统计,2010年1482件购屋纠纷中,除其他(无法归类的原因)外,房屋漏水位居第一,占16.8%,其次就隐瞒重要资讯占总纠纷数约15.2%。
至于凶宅要如何认定?信义房屋客法部协理刘韦德指出,目前法律上没有统一标准,不过“内政部”曾有解释,即主建物及附属建物,曾发生凶杀或自杀而死亡的事实,其中,自杀只要原因发生在主建物及附属建物内即可认定为凶宅(不论是否在屋内死亡),他杀则发生与结果都须在屋内才算是凶宅,但意外死亡(如一氧化碳中毒)并未纳入。
不过,刘韦德强调,信义房屋认定较“内政部”宽,像之前曾发生独居老人死在家,后续这户住宅出售即引发纠纷,为此,该公司将自然人意外死亡未经发现,并陈尸于保障范围内超过7日以上认为为凶宅。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