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9、10岁分别就读小学三、四年级的两男童,遭26岁精神障碍沈姓男子带至汽车旅馆性侵,还拍猥亵照放在个人博客,犯行因而曝光。台中高分院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12年零8个月徒刑。
去年5、6月间,沈男在自家附近公园认识两名仅小学三、四年级的男童,以买手表、衣服等理由,诱骗小三生到其住处写作业时,抚摸其生殖器遭拒,不久后又带男童到一百货公司男厕内,违反其意愿为他满足性欲。
沈男利用两男童对性意识懵懂无知,将两人带到汽车旅馆,意图性侵。沈男还要求男童全裸拍照,并以环抱方式拍下与两人的猥亵照,上传到个人的博客,存放在相簿网页空间中,后遭网友浏览发现报警查获。
经医院精神科诊断,沈男有环境适应障碍、情绪及行为混合障碍等病症,对外界判断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受损;但并未持续就医,法官一审判他11年徒刑。
台中高分院审理后,法官认为他利用男童天真无邪随机犯案,案发时还兼拍摄猥亵照传送到网络上,造成男童身心受创,案发后小四生数度接受心理治疗,还是无法走出阴影;小三生也因此案全家迁居北部,足见对两人造成终身难以抹灭的阴影,改判12年零8月徒刑。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