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壹传媒交易案将于周二签约,因涉及高度跨媒体垄断问题,外界要求主管机关主动介入调查,“公平会”发言人孙立群对此表示,买卖双方现在尚未签约,无法确定交易公司、形式,因此须等签约确认交易内容后,“公平会”才可检视是否符合结合定义,并通知业者进行申报。
外界质疑,根据“公平交易法”第26条规定,对于违反“公平法”规定,危害公共利益之情事,“公平会”得依检举或职权调查处理。不过,孙立群说,目前因尚未正式签约,买、卖方以何名义、具体上以何种方式,以什么公司为代表都不确定,“是否违法也尚未知”,因此实际上仍无法介入。
孙立群说,申报案需要在完成结合前得到许可,譬如以卖房子为例,在双方签约完毕,到实际过户之后,才算完成交易程序。因此,需要在签约之后,才能确认谁在结合案中,才可确认是否需要申报,在完成结合前,要得到“公平会”的不禁止。
孙立群解释,依照公平法的规定,申报要在交易案签约确定之后,事业完成结合之前进行,由于这件交易案受到极大关注,因此“公平会”将主动通知买主提出申报,这是与往例不同的情况。
他表示,现在只知道“壹传媒要卖”,后面有3个主导者,但并不知道代表哪些公司,也还未出现结合动作,因此没有发生“违法”的情况,“公平会”目前已搜集相关资料,并预想可能的状况,希望在签约后的最短时间内通知业者申报。
孙立群也说,即便签约地可能在海外,接手壹传媒的公司、市场都在台湾,因此同样将受到公平法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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