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2014年台湾“七合一”选举将来临,届时将选出1万1千多位公职人员。但现行“政治献金法”中,包括民众个人年度捐款不得超过20万元(新台币,下同)“总额”上限,以及当年度累积亏损企业不得捐赠等层层限制,造成民众捐款困难;“监察院”日前向主管机关“内政部”反映,盼赶紧修法改掉上述不合理规定,以符合“七合一”选举实际需求。
中国时报报道,依现行《政治献金法》规定,个人对同一拟参选人每年捐款总额不得超过新台币10万元、企业不得超过100万元;对不同拟参选人,个人每年捐款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企业则不得超过200万元。另外,还有累积亏损企业、外资持股超过三成以上企业“不得捐赠”等限制。
“监察院”财产申报处官员私下指出,目前实务上受罚最多的两大案例,就是民众常忽略有个人年度捐款总额上限,以及参选人常未查证是否有亏损企业捐赠,导致收受政治献金必须返还或办理缴库,累积已多达上百件。
官员表示,由于2014年底将实施“七合一”选举,合计将选出1万1359个公职人员职缺,势必产生更严重的“资源排挤”问题,若维持现行捐款总额上限,恐将不符实际需求,为此,“监院”日前已向“内政部”反映,表达确实有重新检讨、修法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 责任编辑:焦源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