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宣判,台湾“太阳花学运”主要人物、“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学运”头目林飞帆和陈为廷等22人全部无罪。他们此前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煽惑无故侵入建筑物、妨害公务、侮辱公署和违反集会游行法等罪名。台湾辅仁大学教授习贤德认为,无罪判决是绿营黑心法官不顾法理事实,只为讨好绿营高官而做的“黑心判决”。“太阳花”3年前的作为,目的正是要为民进党出面“夺国民党的权”,并“开‘台独’的国”。
据台湾“中央社”3月31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22名被告行为符合“公民不服从”概念“七要件”,对全数被告做出无罪宣判,全案可上诉。“七要件”包括抗议对象是与政府或公众事务有关重大违法或不义行为,须为公开及非暴力行为,须基于关切公共利益或公众事务目的等。法院表示,这起案件是台湾首次用“公民不服从”概念认定是不是具社会相当性,若行为符合社会相当性,没有非难必要性。
对于台北地方法院判决3年前“太阳花学运”冲撞官署、放火暴动者无罪,绿营十分欣喜。蔡英文发言人林鹤明3月31日宣称,“‘太阳花学生运动’是台湾民主进一步深化的里程碑,也提醒大家,人民才是国家主人”。当事人黄国昌也跟着表示,“判决从宪政民主高度,肯认公民精神与行动”。
但台湾舆论更多地认为,这一判决标志着台湾进入没有法制的时代,愈加凸显蔡英文政府的“台独”意图。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表示,如果大家都能“不服从”,社会将无宁日。今天冲入“立法院”,占领“立法院”无罪,那他日能不能继续挑战冲入“总统府”、冲入“国防部”?
网络作家柳丝儿认为,台湾司法已死、民主自由已死,从此台湾可以堂而皇之与民粹、集权挂钩,进入“暴民政治时代”。这个判决最离谱之处,就是承认“公民的权利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台湾的畸形社会形态将从此步入混乱的深渊。台湾联合新闻网称,无罪判决,与其说是民主运动的大礼,不如说是法治教育的地雷,台湾社会恐再遭撕裂。
曾在“学运”期间率众前往“立法院”与绿营对峙的中华统一促进党总裁张安乐3月31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太阳花”这批人是民进党夺权的“功臣”,法院判决说明,在台湾,法律只是民进党当局的工具而已。张安乐说,台湾的统派一直以来也有抗争行为,有了这个判例之后,当局应该一视同仁,“否则就干脆把法律废掉算了!法律不能有‘大小眼’,不能只针对我们”。台湾辅仁大学教授习贤德表示,蔡英文能在去年“选举”获胜,民进党能在“立委选举”大胜,都与“太阳花”的“夺权”行动不无关系。“太阳花”对民进党和蔡英文都有如此大的“功绩”,亲绿法官又怎么可能判“太阳花学运”分子有罪?
岛内青年意见领袖、新党青年委员会召集人王炳忠对《环球时报》说,台“行政院长”林全去年声称,“太阳花是政治事件,不该只单纯用法律问题来看待”,这说明民进党政府早已毫不遮掩地告诉公众此案有“政治考量”。王炳忠说,当初这些“太阳花小将”个个声称勇敢承担法律责任,美其名曰“公民不服从”。但如果真是“公民不服从”,就该像当初邱毅一样,为了冲撞法院坐牢受刑,而非接受蔡英文政府用“政治问题”的借口开脱。王炳忠告诉《环球时报》,按照同一标准,可宣告蔡英文一切阻绝人民冲撞公署、侵占“立法院”的行为,都是违宪违法的“国家暴力”。因为其他冲撞公署的人民,也都有“必须阻止蔡英文独裁政府”的正当理由,“当独裁成为事实,革命就是义务!”
台湾资深媒体人萧师言对《环球时报》表示,台湾很多人都说蔡英文执政10个月后,两岸关系已“冰封冷冻到极点”,台北地方法院做出“太阳花”无罪判决,再次凸显蔡英文政府的“台独”意图与决心,对未来两岸关系的发展没有好处。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司马岩 环球时报记者 范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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