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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消防署长”黄季敏否认犯罪 提18点反驳

2013年10月21日 20:5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前“消防署长”黄季敏被控为厂商量身打造招标规格遭追加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他否认犯罪并针对起诉内容提出18点反驳。

  台北地检署去年底首次侦结黄季敏案后,今年5月初二度侦结,追加起诉黄季敏等人。起诉书指出,“消防署”在2004年起办理“防救灾专用卫星通讯系统及现场通讯救灾指挥车暨整合平台建置案”的标案,黄季敏等“消防署”官员与实践大学副教授金力鹏涉嫌图利台湾国际标准电子公司,为这家厂商量身打造招标规格,并明知厂商尚未完工便进行不实验收。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对追加起诉案首次开庭,这也是黄季敏先前获交保后,首次以自由之身到法院开庭,他在下午由律师陪同,沿墙壁走入法院,不愿接受采访。

  黄季敏在庭上,否认犯罪并语气激昂对追加起诉书内容提出18点反驳,一口气讲了50分钟,其间还一度咳嗽,经深呼吸再继续讲,“为台标公司量身打造不是事实”、“我没有护航台标公司”、“我曾多次批示不同意竣工”、“我是机关首长,只管政策,不管验收执行面”等语。

  被告、“消防署”官员蔡木火也做无罪答辩,强调当初台湾中华电信承诺可施作,但后来不做了,才改找台标公司,其间讲到专有名词,黄季敏还主动提词,让书记官打出正确的文句。(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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