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当局“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遭收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13日认定已无串证之虞,裁定黄季敏以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
台北地检署侦办黄季敏等人涉嫌办理台当局“消防署”2002到2006年度采购“救灾通讯平台指挥车”、“远距离高频无线电系统案”等采购收受贿赂案,认定黄季敏收受1924万元,2012年底依贪污等罪嫌起诉,求处无期徒刑。
黄季敏遭羁押禁见近1年,台北地方法院13日下午开庭,认定已进行交互诘问,且也调查完毕,裁定让黄季敏以500万元现金交保,但要求黄妻签下2500万元同意书,确保黄季敏会按时出庭,否则将追缴2500万元。
合议庭也要求黄季敏需每晚9点定时到辖区警局报到,且须限制住居。
听到自己可以回家,黄季敏表情非常开心,更表示“非常感谢法官”。(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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