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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防部门前负责人黄季敏涉贪案 检方起诉9人

2013年05月08日 14:2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案8日结束第二波侦查,黄季敏被认定为厂商量身打造招标规格,前“消防署副署长”陈文龙也因为涉嫌窜改文件遭到起诉。

  台北地检署在2012年12月25日首次侦结黄季敏案,认定黄季敏2002年至2006年间染指9件采购防灾救难器材标案,涉嫌收受贿赂新台币1924万元,检方依贪污等罪起诉黄季敏,并求处无期徒刑,案件目前由台北地院审理。

  8日结束的第二度侦结起诉书指出,“消防署”2004年起办理“防救灾专用卫星通讯系统及现场通讯救灾指挥车暨整合平台建置案”标案,黄季敏等官员与台湾实践大学副教授、本案监造承包者金力鹏涉嫌与台湾国际标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利益往来,并为这家厂商量身打造招标规格,在明知厂商尚未完工的情况下,进行不实验收。

  起诉书指出,该标案于2008年期满,黄季敏等人为护航厂商获得后续的“维护案”,竟刁难取得评选第一的某公司,迫使放弃议价权,改由评选成绩第二的台湾国际标准电子公司得标,不顾采购功能与质量,拿取好处费逾1207万元台币。金力鹏则从维护分包商处收受新台币200万元的顾问费。

  检方表示,黄季敏及陈文龙等官员得知2009年间向“消防署”调阅“维护案”等标案的相关文件,担心护航厂商等情形被查处,还呈交伪造、窜改假签呈等文件。

  据报道,8日检方共对黄季敏、陈文龙及金力鹏在内的9人提起诉讼。(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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