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禁烟新规定正式施行满月 成效不如预期

时间:2009-02-11 08:1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台北2月10日电 台湾“烟害防制法”新规定于2009年1月11日正式实施,一个月来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民众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但成效不如预期,办公场所烟害难禁、执法空间模糊等问题突出。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于2007年6月通过“烟害防制法”修正案,修正案采取“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规范原则,自2009年1月11日起实施。根据禁烟新规,台湾地区高中以下学校、医院、大众运输工具的室内外,以及3人以上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旅馆、餐饮店及商场除了吸烟室,也都不能吸烟。民众若在禁烟场所抽烟,最高可被罚1万元新台币,场所负责人可被罚5万元新台币。

  但据台湾当局卫生事务主管部门估计,一个月以来,各地卫生局接获的公共场所吸烟举报案件超过10万件。而台湾民间禁烟团体“董氏基金会”统计显示,公共场所吸烟投诉案中有8成为办公场所吸烟问题,包括主管办公室、楼梯间或厕所等处违规吸烟,其中最多的是在个人的工作隔间中吸烟或老板在自己办公室吸烟。一些通过电话向基金会咨询禁烟法规的民众表示,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担心检举同事或老板吸烟会丢掉工作,于是决定默默忍受。

  此外,稽查人员在执法中发现,新法规界定的禁烟范围并不明确,甚至十分模糊。例如饭店、餐厅外面多少距离内放置烟灰筒才算违法?老少咸宜的户外游乐场所到底是否全面禁烟?室外吸烟区范围限制多少才合法?这些“疑难杂症”使官方和民间对烟害检举的尺度大相径庭。

  尽管新规实施成效还有待“检讨改进”,但其强制禁烟的力度却带动了岛内的戒烟热潮。目前恰逢台湾经济不景气,“老烟枪”们一来吸烟不便,二来也为了省钱,寻求专业戒烟疗程渐成趋势,促使戒烟门诊量及戒烟药物销售攀高。台湾药品、化妆品超市屈臣氏表示,去年11月到今年1月,戒烟药物销售量较前年同期增长幅度为“两位数”。岛内3家生产戒烟药物的药厂表示,不论是尼古丁替代疗法的戒烟贴片、口嚼锭、口腔吸入剂,还是非尼古丁成份的口服药物,单月业绩都比以前好。

  此外,当局将加强补助,刺激瘾君子戒烟。当局卫生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从“烟品附加健康福利捐”中拨出5亿元新台币用于烟害防制预算,其中至少四分之一用于戒烟门诊。每位吸烟者可获官方补助为期8周的戒烟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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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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