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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台湾真正无烟空间应多点同理心

2009年01月15日 08:4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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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保障民众健康,台湾新修订的“烟害防制法”规范更为严格,实行以来对一般民众的生活造成不少影响。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社论指出,就长远的正面效益而言,这是台湾应该走的方向,不过,如果能让执行标准更加明确,并为吸烟者留下一定空间,将更有助于长期贯彻。

  社论说,“烟害防制法”为烟品的使用与营销设定了详尽的限制,例如三人以上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医院、学校、车站、机场、文教机构等也不得吞云吐雾,商店不能公开陈列或促销香烟,任何形状类似足以诱人抽烟的物品也在禁止之列。对瘾君子来说,这些规定严密繁琐得彷佛天罗地网,几乎找不到存活空隙。当烟瘾来了想要哈一根时,往往绕街三匝无枝可栖,或者必须长途跋涉到路边,一面在寒风中发抖,一面愈抽愈冒火。自“烟害新法”实施以来,许多烟客愤愤不平,觉得限制太多太严,不但为生活增添许多不便,也觉得受到不合理的歧视。不过是抽根烟罢了,又不是杀人放火谋财害命,为什么突然变成千夫所指的全民公敌了?反弹的情绪不只来自抽烟场所大幅限缩,也来自被污名化的尊严受伤。

  君子们现在也许很反弹,但持平而论,禁烟规范之所以进一步扩张,也是出于对烟客及烟商的积怨反弹。由于过去反烟意识不张,禁烟法规宽松,在社会的宽容及不吸烟者的隐忍下,烟枪们习惯了想抽就抽,任性地置自己的烟瘾于他人健康权益之上,还理所当然地以为这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一旦被削减便愤恨不平。但对于过去必须忍受二手烟的人,新的禁令保护了大家的健康,捍卫了呼吸干净空气的权利,是迟来的正义,并不是对吸烟者的歧视。

  许多烟客质疑,台当局准制烟、准卖烟,为什么就不准吸烟?这其实是点到了问题的核心,其中确实有道德上的矛盾,而这也正是烟品产业的争议根源。香烟是全球人类最大规模的自戕产品,但因为国际烟商财力雄厚、人脉亨通、钱脉丰沛,烟品又是各地政府的重要财源,制烟产业也提供了不少就业机会,因此政府无力禁绝香烟。烟商明知香烟为害健康,却为了赚钱,促销游说毫不手软。以烟商强大的钱脉人脉,如果没有公益团体持续推动反烟,光靠个别民众自行劝阻他人的抽烟行为,根本是小虾米对抗跨国大鲸鱼,不可能为民众维护一个清净的空间。如今台湾加强烟害防制工作是正确的作法,也是对民众、对下一代更有利的政策,大家一起来支持配合。

  社论指出,其实现在最引发争议的,是禁烟规定不够完备明确,有些地方到底能不能抽烟,相关单位莫衷一是,有时还朝令夕改,今是昨非,例如到底学校医院十公尺外或一人经营的杂货店可不可以抽烟,没个标准答案,搞得民众无所适从,当然怨声载道,把一部良法变成了恶法。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意再良善的法令,如果无法落实执行,也是白搭。因此在执行细节上,“卫生署”相关单位与地方政府执行单位还必须加强沟通,作出个清楚的执法标准。

  另外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新法有禁无疏导,这里不能抽那里不准抽,但到底哪里可以抽,烟客们得自己摸索,结果往往只是在碰运气。尽管反烟团体可能希望让瘾君子无处可抽,最后大家干脆都戒烟,但个人的生活习惯应该也有一点空间,如果禁烟法令规范得太严苛,让大多数抽烟者无处生存,那么可能就根本抗拒到底了。

  社论指出,如果我们希望“烟害防制法”不会在3分钟热度后不了了之,就不能只站在不抽烟者的角度思考,也必须替抽烟者想一想,考虑如何提供抽烟者一点空间,不要让抽烟者可怜兮兮地流落街头,也免得最后人行道成了云雾区,反而对行人造成影响。烟害防制既然是对全民有利,就应该让它能够长久贯彻。而新法要能真正落实,必须让吸烟者及不吸烟者都能在其中找到空间,陈义过高以致无法实现是不行的。现在新法才刚上路,相关单位必须再多费点心,才能为大家打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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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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