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院”裁定书几乎完全采认特侦组二度抗告所提理由,此次羁押庭法官也换了人,岛内舆论认为,扁被押的可能性陡增。
没有理由不予羁押
台北地院日前连续两次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负责调查扁案的特侦组不服,26日第二次向台“高院”提起抗告。“高院”经过两天讨论,28日清晨宣布,台北地院原裁定甚为不妥,予以撤销,发回重审。
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此前两次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引发岛内舆论质疑。“高院”发言人温耀源28日在记者会上直指,周占春所作原裁定,诸多不妥。
温耀源指出,原裁定认为陈水扁有随扈跟从,无法逃亡,但随扈不过负责安全,岂有监管权力?原裁定还认为,扁家海外巨额财产不在陈水扁名下,扁就无逃亡之虞,合议庭也认为此理由不成立,有违理论与经验法则。此外,陈水扁仍有贪渎所得没有曝光,因此有串证、湮灭证据以及影响其他被告和证人的可能性。“高院”据此认为,陈水扁“无不予羁押之理由”。
两次无保释放,是否与法官政治倾向有关,难以断言。但据目击首次羁押庭的台湾记者报道,周占春与陈水扁在法庭上态度熟稔,一见面就对扁说“你瘦了”,甚至在扁用普通话陈述后,周仍坚持用闽南话沟通。不过第三场羁押庭与周占春无关,依“后案并给前案”的原则,台北地院已将扁案并给审理“公务费案”的审判长蔡守训。
碰上收押率100%的法官
蔡守训碰上陈水扁,是放是押?台湾媒体说,如果陈水扁看过蔡守训的审判记录,恐怕就要吓得腿软。蔡守训近3年审理具保停押的案例共有33件,最后全部继续羁押,没有一个人放掉。
就在上个月26日,蔡守训羁押了涉嫌贪污的同学柯金柱,后者不但是他的同学,还是检察官,但蔡坚持原则裁定羁押。
蔡守训当时的裁定理由是,柯金柱案受社会瞩目,7年以上重罪,被告社会关系良好有可能串供,社会势力很大有可能影响其他证人让后续审判难以进行。这几点理由若套在扁案上,几乎都可适用。
岛内舆论认为,“高院”裁定书已经写得非常明白,加上蔡守训一向押人不手软的表现,这回陈水扁“回笼”的机会大增。
台北地院已定于29日下午2时再开羁押庭,并传唤陈水扁到庭。台北地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合议庭将依法律精神及“高院”裁定要旨,妥适裁处。另一面,陈水扁律师团也在厉兵秣马。陈水扁律师28日表示,律师团对“高院”的裁定早有预判,对于未来攻防,已有充分准备。
陈水扁是捉是放,很快就见分晓,但围绕扁案的迂回攻防,恐还将旷日持久。■ 本报特约记者 闵 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