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称会为团聚期的大陆配偶争取消费券

时间:2008-11-25 13: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2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行政院内政部”规划发放的消费券,排除仍在团聚阶段的大陆配偶;“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言人刘德勋昨天对此表示,会进一步和“内政部”沟通。

  据报道,台“内政部”昨天傍晚宣布,取得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许可的大陆地区人民,也属于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但这项规范排除仍在团聚阶段的大陆配偶。

  刘德勋在“陆委会委员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表示,“内政部”今天宣布的规范是“基本原则”,站在婚姻、家庭生活上的考虑,“陆委会”会持续了解,进一步和“内政部”沟通,尽最大努力为这群大陆配偶争取权益。

 

  根据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统计,申请文书验证的两岸婚姻共29万5千件,其中已经取得台湾地区身份证的约4万1千人,另外有11万4千人正在申请中。在这11万4千人中,长期居留的约3万人、依亲居留的约5万1千人,另外因为团聚留在台湾的有3万3千人。这11万人因为停留时间不同,分别取得长期居留证、依亲居留证和团聚证。

  根据台湾相关法令,大陆配偶请领台湾身份证前,必须先在台湾与台湾配偶团聚2年。若在2年内生育,得以直接接续依亲居留的第二阶段,时间为4年;再经过2年的长期居留后,即可取得身份证。本月21日“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在接见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与“移民/移住人权修法联盟”代表时,已经宣布将修改相关法令,取消团聚规定,未来只要通过面试入台,将可直接申请依亲居留。(赵静)

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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