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透视集今天刊文说,“特别费”案,继马英被起诉之后,吕秀莲、陈唐山、以及游锡堃也接着被起诉。看到这么多检察官,浪费这么多的时间,硬要把一个制度性的错误转变成一个法律上的犯罪,真是何其荒谬。
老实说,社会上有些明显违法的事,因为案件过多而就地合法者,如过去时期的违建可以不拆,而新的违建则不行。为什么会这么做?因为即使可行,所浪费的成本也划不来。明显违法的违建可以,而制度性的缺陷却不行,这中间的道理,值得探讨。
文章指出,违建虽然明显违法,却是非政治性案件,有理性运作的空间,在合理与否的问题上,不论蓝绿,歧见不大。“特别费”案虽是制度缺陷,却有高度的政治性,朝野之间缺乏一个理性沟通的空间,于是本来可以透过制度解决的问题,反而成了政治角力的战场。
由于政治性高,又碰上了一个好起诉的检察官、一个没有担当的“检察总长”,结果就变成了今日这种是非不明的结局。老实说,我们认为马英九不会去贪“特别费”,吕秀莲、游锡堃、和陈唐山也不会,还有几千个首长也不会去贪“特别费”。检察官把问题放在这上头,反而忽略了真正应该查的弊案,那才是社会的损失。这个问题演变至今,透过修法程序已无法解决,谢长廷的大赦也是不切实际。我们实在不想看到二00八年的大选被这个问题所搅和,现在只有寄望“检察总长”陈聪明,以勇气和智慧为“特别费”做出统一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