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代是唱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学习雷锋好榜样”长大的,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也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可是自从2006年南京的彭宇案发生以来,不仅让我产生了疑惑,以前“扶老人”是确实没有这么大的风险,还是我们没有看到可能存在的风险?
2006年南京的彭宇案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此后类似彭宇案的各种版本在各地出现,引起民众对跌倒老人是否可以搀扶的激烈讨论。在网络热议“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时侯,据说是北大副校长的一段话特别红,“如果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段话被称作是“撑腰体”。很快不但有了各个大学的“撑腰体”版本,各个企业、行业,各个地区的“撑腰体”也相继而出。
扶老人成了高风险动作,无疑刺痛了不少国人的心。我们不必评判究竟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而更应该反思,为何善举遭遇“寒冬”?为何信任总被掌掴?
随着东北首个“扶老人风险基金”在沈阳设立,沈阳的小伙伴儿扶摔倒老人再也不怕遭遇讹诈。针对当前“老人摔倒而路人不敢扶”的不良社会现象,从7月1日起,由非营利性的公益慈善组织——辽宁省众德慈善基金会发起的“扶老人风险基金”正式设立,首期扶老风险基金金额为20万元,基金时效至2020年底。有了这样一个保障,看见老人摔倒,你敢扶了吗?
如何从根本上破解“不敢扶”的现实困境呢?在沈阳晚报联合众德慈善基金会针对“扶不扶”话题展开的问卷调查显示结果不够理想,所以设立这样的专项资金还是远远不够的。首先需要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各界培养公众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以诚待人,明确自己的责任,有效强化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作用;其次,还需要社会各界为扶人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如法律援助等,以免产生扶老人过程中的纠纷。我相信在多方面的努力下,在社会法律各方面制度和人们道德意识提高的共同作用下,“扶不扶”将不再是一个问题!(中国台湾网网友: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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