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6日晚,有一段 3 分多钟长的视频在常州的朋友圈中传播,视频爆料称,常州43路公交上,一老汉在公交车后排座上搂抱、亲吻同排座位的十岁左右的小女生,疑似有猥亵行为,公交女司机通过车内监控发现后立即当众呵斥老头,并叫小女生离开老汉坐到公交车前排。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中国青年网)
笔者无法想象,究竟需要多大的胆量才能促使这位年近八旬的老汉不顾老脸,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小女孩儿作出如此出格儿举动。有很多人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在这件事上看来,这句语气中略带调侃的话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我不知道事件中这位老人是不是懂法,所以才会钻了法律的空子,行事无所顾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触犯《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正因为法律在对老年人犯罪方面的处罚不疼不痒,所以才会让他倚老卖老,恣无忌惮的任意胡为。如果事实真是如此,基于人道主义原则下制定的法律,是不是应该酌情修改一下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这件事上,当“法治”略显无奈时,“德治”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我们看到在关于事件的舆论上,人们在一面倒的谴责老人龌龊、不检点;在为公交车司机点赞;在心疼事件中受到伤害的小女孩儿。正所谓“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古往今来,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从来都不缺乏是非观和正义感。
在这里说“唾沫星子淹死人”或许有些过分,但是当这位为老不尊的老人面对如此多的谴责声时,他的心里会作何感想?已经不是“初犯”的他,或许心理素质很强大吧,但是,面对自己良心上的质问,他还能否安之若素呢?
愿我们的社会中,多一些“公交车女司机”,能够在面对不文明或者不法行为时勇敢的挺身而出;愿我们的社会中,和谐的氛围更加浓厚,用温暖的社会力量共同呵护下一代成长。(中国台湾网网友:翟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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