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评论中心  >   网友快言

地铁饮食惹关注 坏了文明失了法治

2017年04月12日 15:21: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近日,一张四五个外国人在上海地铁11号线车厢内摆起桌子大肆吃喝的图片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声讨”这几位外国人,一致认为应该让他们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惩罚。但地铁方面却并未对其进行惩罚,原因是在现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禁止饮食”的相关条款。

  地铁饮食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乘客的不道德行为背后映射出的是自我道德和公德意识的淡薄和法律约束的缺失。

  从图片中可以看出这几个外国人将小桌子摆放在车厢过道上,对过往乘客的通行造成了阻碍,也扰乱了地铁秩序。同时,在地铁内饮食不仅会散发出异味影响周围乘客,盛放食物的快餐盒和塑料袋也会污染地铁环境,给地铁打扫带来不便。社会行为是由每个个体行为组成的,地铁内饮食行为会对其他人产生不好的影响,也是个人对社会不负责,忽略自身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一种表现。总而言之,在地铁等公共场合饮食不仅是对自身行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其他乘客的一种不尊重,更是引导社会上不良风气的根源。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一条规定,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但是这一乘客守则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因而也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乘客守则》是从道德方面约束乘客的行为,使其行为规范符合人们道德预期的条例。但由于人们的道德认识良莠不齐,所以这一守则的作用十分有限。

  这一事件把地铁上饮食是否应该列入法律条文再度提起,道德的

  约束对一些公德意识淡薄的人显然没有多大作用,法律的制约则尤为重要。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内应该明令禁止饮食,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或者完善有关法律条文,并对违反者进行处罚,严格执行和实施,不要让地铁成为法外之地。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到特殊乘客的需求,如哺乳婴儿等情况因应进行特殊处理,比如可以为其提供特定的车厢或者指定的场所,全方面多角度考虑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公共场合饮食并不是某一个地区或城市的特有现象,而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难解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制定规定,公众遵守规定,只有运用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制约,保证执法人员和守法人员的协作配合才能使这一问题得到改善甚至最终解决。(中国台湾网网友:黄志艳)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王鑫]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The requested resource has been assigned a new permanent URI.


Powered by Tengine
海峡时评
深度幕后
七日视点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