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三月是属于两会的,在今年的两会议题中,教育领域的议题一如既往地成为关注的热点。相较于前些年的两会教育议题,今年的两会教育议题更多加入了“保障校园安全”这一呼吁。
校园安全既包括校园硬件设施的安全,也包括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的“人文环境”的安全。随着去年大量校园欺凌事件的曝光,校园安全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
我认为,要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的“人文环境”的安全,除了要通过完善法律来起到“威慑”作用,更应普及法律知识,人只有知法才不会犯法。我国的法律条文中并非没有针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具体规定。欺凌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因素,若学生或其父母的法律意识够强,在其进行欺凌之前或其父母得知其欺凌同学之后先行查询相关的法律条文,那么校园欺凌事件就会从内部得到解决,不会成为当今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但是事实证明我们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宣传活动任重而道远,与此同时,法律自身的一些不完善也导致了公民难于查询具体的法律条文。民革中央曾指出,目前我国规制校园欺凌的法律条文分散,相关规定散见于《刑法》、《民法通则》、《行政法》等部门法以及行政规定中;操作性不强,比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仍未出台;教育部规章位阶不高,例如,现行关于保护学生人身伤害规定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均属部门规章,法律层次偏低。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的分散以及过于抽象的表述、较低的位阶都让这部分法律的普及受到一定的阻碍,非法律专业的公民对此只能一脸懵逼。因此,出台一部全国统一的、独立的、层次较高的《校园安全法》迫在眉睫。
法律从来都是道德的底线,法律的无情从来都是建立在犯法者首先冲破了道德底线的基础之上的。但是对于那些心理和生理都处于发育阶段的孩子们来说,他们怎么就会义无反顾地冲破这道德的底线?对于这一点,校方与孩子的家庭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孩子的心中,装载知识和为人处世方法的地方其实都是成固定比例的,学校老师扮演授道传业解惑的角色,家长也能起到教育的作用,本来孩子们心中的这两部分东西都应由老师和家长的教育以及经过他们循循善诱之后孩子们的自我实践进行填充。因为处于三观培养期的学生们都很纯粹,加上信息时代的垃圾信息太多,一旦老师和家长的关于为人处事教育缺席或不当,学生们就很有可能被染色。
就以往的经验而言,几乎可以确定的是,媒体报道的校园欺凌事件数量完全是冰山一角,实际数量也许“大得惊人”。不久前,在南京外国语学校国际部中英班高二(2)班就读的杜从周和同学参与了一个名为“中国大智汇ChinaThinksBig”的研究项目,其调查数据显示,超过90%的受访者都认为自己在青少年阶段经历了生理、心理上的问题,其中23%的人经历过校园欺凌。这里的校园欺凌虽然不都是如中关村二小事件那般恶劣,但小到集体排挤、起侮辱性绰号,大到拳打脚踢、肉体凌辱等,都对受访者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否则他们也不会在经过那么长时间后仍在采访时记忆犹新。由此,校园欺凌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相应的措施应尽快加强落实。(中国台湾网网友:章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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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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