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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呼唤和谐家庭伦理关系的回归

2016年01月12日 08:05: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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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凉山一名4岁多的男孩突然失踪了,经多方寻找,他被发现已经在村里的蓄水池中溺亡,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是被人推入蓄水池溺亡的,而嫌疑人,竟然是孩子的继母。犯罪嫌疑人称杀死小孩是为了让丈夫更加爱自己和自己的亲生孩子。

  这不禁引起了广大网民的一致愤慨,社会在进步,亲情却屡遭践踏,孩子继母为了一己私利,对他人的生命视如草芥,擅自剥夺,其行为令人发指。我们在指责其猪狗不如的行为时,也应思考如何正确处理家庭关系。

  究竟有什么原因能让后母对这个如此乖巧可爱的孩子下此毒手呢?据了解,后母所生之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丈夫是否偏爱小星我们不得而知,如果是这个因素会让后母心中产生病结,是否太过于牵强敏感。人们都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能牺牲一切。但这个母亲为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却将丈夫前妻的儿子推向死亡,这是爱吗?这是畸形的、变态的心理病症。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反之,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这活生生的事情就是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请问世上后妈,你能不能不违背良心,善待已经融入你生活中的孩子,演绎母爱伟大之无私呢?

  不妨试想一下,后母的这种行为,会在亲生孩子身上产生怎样的影响?得知自己的母亲因为自己父亲的偏爱而杀死自己的哥哥,这会对她产生怎样的心理阴影,他还能快乐的成长吗?同时这又会对社会产生哪些影响?让后母们更加因为要避嫌而不去管孩子,关怀和爱自然更谈不上了。没有父母关心教育的孩子还能健康向上的成长吗?这是日后多少教育都弥补不回来的。在孩子们的心中,想必也会战战兢兢,担心自己的后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把好好的一个家弄的和宫斗剧一样,见风使舵,处心积虑。对于那些已离异想再婚的父母来说,受到这种行为的影响,孩子们还能接受他们的结合吗?

  现在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再婚现象已属平常,但若不能很好的解决孩子的问题,将会造成两个家庭的悲据。姑且抛开组合家庭特殊情况不说,单讲家庭伦理关系,和谐的家庭关系关乎孩子未来,甚至是社会稳定。毋庸置疑的是当今社会呼唤和谐家庭伦理关系的回归。

  政府方面已经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明确定义了家暴行为,这意味着中国首部反家暴法面世,国家在上层建筑上立法,将会更加规范家庭成员的行为。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产,对孩子家暴也会入刑,“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概念将会改变。但这只是法律的底线。现实生活中更需要孩子监护人的自觉。

  在此次事件中,我们发现酿成悲剧的根源在于父亲这个角色不能很好处理家庭的关系,婚前没有明确抚养义务以致后来酿成悲剧。说是后母难当,其实是后母没把良心方正。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环境是养成性格的温床,若一个家庭无爱、无亲情,将会对孩子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追根结底,这都是家庭破裂的恶果。虽然离婚不是夫妻的错,但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就是父母的不是。如果你不能接受他的孩子,为什么要和他结婚?有时接受一个人,要先接受和他有关的人和事,尤其是他的亲人。如果两个大人的不负责任行为却要让孩子用生命来买单,生命的尊严要用法律来维护是何其的惨烈。要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就是将每段婚姻都幸福下去。纵使婚姻重组,切记平等对待每一个孩子,不要让血缘关系决定亲疏。用情呵护孩子,用爱滋养孩子。电视剧《错爱》中,徐帆是继母,对她丈夫的两个兄弟姐妹都是包藏祸心,最后当她得知养子正是她的私生子时,恶果早已酿成,儿子早已视她如路人。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

  父亲是山,母亲是水,希望每个家庭都能用爱滋养生命。(中国台湾网网友:施梦扬)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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