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阳光制度”斩断影视业“腐败黑手”

时间:2015-03-26 16:24   来源:中国台湾网

  日前,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赵红梅,被查的还有6名安徽广电管理层。经审查,赵红梅利用职务之便,在广告业务、电视剧和服装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去年,中央巡视组对广电总局展开专项监督,通过探底调研,掌握影视业腐败的“潜规则”。这些潜规则早已是积弊多年且饱受诟病,尤其在影视剧购销、广告经营、新闻采编、海外台站等关键领域。中纪委问责广电总局,不仅打响影视业的反腐之枪,更为地方影视业的反腐之路指明了方向。这起安徽电视台的“塌方式腐败”案,不仅是中纪委“贵圈捉猫记”的延伸版,更能彰显党和人民对反腐实行全覆盖和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习总书记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有党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反腐败斗争必定胜利。“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在影视业反腐的攻坚战中,若想彻底斩断“腐败黑手”,不仅要有党心民心,更必须要有一个把权力编制在笼子里的“阳光制度”。

  斩断影视业“腐败黑手”,阳光制度首先体现在“阳光干部”。“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在利益诱惑面前,垄断权力的领导干部极易利令智昏,做出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等违纪违规行为。“正人先正己,正己先正心”。一方面,领导干部应坚守执政为民意识,恪守廉洁自律原则,秉守勤政担当态度,用法律、道德等制度约束自己成为一名两袖清风的阳光干部,坚决不做“钻空子”“躲猫腻”等不法勾当。另一方面,组织部门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关干部人事选拔任用程序,全面考核干部政审材料,甚至公开任用干部档案,确保每一个领导岗位上选对人、用对人。

  斩断影视业“腐败黑手”,阳光制度其次体现在“阳光审批”。据中央巡视组披露影视业,大型演出肆意用公款买单;卫星节目落地议价过程暗藏“交易空间”;设备采购“硬关系才是生产力”;广告经营“权力等值于人民币”……这般潜规则俨然成为影视业的“明规定”,导致越来越多的暗箱化现象。为此,政府应践行阳光审批制度,实现招标、采购等审批事项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证合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财政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斩断影视业“腐败黑手”,阳光制度最后体现在“阳光监督”。毛泽东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政府部门应健全监督机制,发挥政府和社会的双重监督作用,借助政府官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全方位、零死角接受全民监督。同时,司法部门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违法案件举报一例,调查一例,落实一例,查处一例,倒逼领导干部依法执政。

  时代反腐没有禁区、没有特权。用“阳光制度”斩断影视业“腐败之手”,就是给影视业的所有人员戴上一个廉洁自律的“紧箍咒”,编织一个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高压网”。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相信我们定能铲除影视业的“毒瘤”,迎来风清气正的环境,为全民演绎更多更美影视作品,奏响廉政时代的最强音。(中国台湾网网友:路菲菲)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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