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出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1月8日中国网)
发表网络文学作品作者须实名注册,广电总局用意想必在于保护网络文学版权、净化网络文学市场、提升网络文学质量,体现既对网络文学负责也对青少年读者负责的政策善意。
当前,网络文学确实呈现斑驳复杂色彩,表现四个鲜明特点。一是人数众多、参与面广、影响力大。据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现有文学网民人数达2.27亿,约占网民总人数的47%,以各种形式在网络上发表过作品的人数高达2000万,各网络文学网站上的注册网络写手达200万人。二是作品产量与速度“双惊人”。每年约有六七万部作品被签约;网络文学往往并非“一个人在战斗”,多半是团队作业,而且是流水线式炮制,据悉团队核心确定作品主题与题材之后,多个写手分头领任务合力完成,一部一百多万字的小说,只需一个月就能“闪亮登场”。三是网络写作贫富悬殊极大。由《华西都市报》发布2013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品牌子榜单“网络作家富豪榜”上,“唐家三少”以2650万元版税蝉联冠军,“天蚕土豆”以2000万版税位列榜单第二;与之相比有如冰火两重天的是,大多数网络文学作者仅仅能维持个温饱水平。四是作品质量良莠不齐。既有鼓舞人、温暖人、关怀人的纯正高雅作品,也有蓄意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内容的垃圾文学,垃圾文学对世道人心造成严重腐蚀恶果。
实名制有利于促进网络文学步入健康轨道,也对网络文学作者起到鞭策约束作用。实名制将作者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失去“面具”与“马甲”遮掩蔽护,作者完全“素面朝天”,可增强自我管束力,在写作过程中就会多一些规矩意识,不敢太放纵。实名注册也可方便网络管理,一旦网络文学出现什么情况,管理方能够及时与作者进行沟通。既然网民上网发言要遵守法律法规,那么有志于网络文学创作的作家或作者们,自然也该在写作中恪守道德抑或法律底线,自觉于网络文学中传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话说回来,实名注册对于网络文学也是一把双刃剑。大多数作者包括不少已经成名的作家在内,在写作刚起步、尚未获得读者认可之前,都会具有“害羞”心态,不愿意让他人知道自己在搞文学创作,因为总是担心写不好遭人嘲笑,影响自己继续写作的信心。在未行实名制情况下,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天马行空地构思与写作,热情与才华会肆无忌惮地迸发,但是实名制将使他们感到被无形的枷锁束缚,导致写作放不开手脚,有的甚至干脆放弃,这种状况或许会埋没一些具有文学创作潜力与才华的作者。如何规避“阳光背后拖着的阴影”,有关部门在施行实名制同时,也应统筹予以考虑。(中国台湾网网友:涂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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