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受辱罢课是教育之痛

时间:2014-12-18 17:11   来源:中国台湾网

  12月16日上午,云南昭通市鲁甸县第一中学的教师集体走上了操场,无人上课。鲁甸一中学生向记者提供的校方通过校讯通总台发布的信息显示:因前段时间一高中老师被学生当众羞辱,以及一初中老师被学生殴打,导致该中学老师人人自危,集体休假不敢上课。晚报记者昨晚来到学校时,教学秩序已恢复正常,记者了解得知,打人学生已受到处罚。(春城晚报12月17日)

  天、地、君、亲、师,师的地位不言而喻,纵然是现代社会,尊师也是一个文明社会发展的基石。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师,承担着人类文明智慧的传承,我们总是把最崇高的赞美用在老师身上,然而现实中,老师的尊严却屡屡受到侵犯,不管是社会,还是学校,甚至家长,而今乃至学生都屡屡伤害老师的尊严,作为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却屡屡受到外界乃至教育对象的伤害,不得不说这是教育的伤痛。

  出现如此颠倒的现状,是教师责任无限大,权利无限小,家长、学生权利无限大,责任无限小种下的恶果。笔者作为曾经的教育工作者,体会颇多。在“普九”的要求下,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这当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但就出现了不管什么样的学生,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学校都没有开除学生的权力,除非触犯法律,这让家长和学生似乎有了尚方宝剑,为所欲为,曾看到很多这样的事情,学生由于家庭、智力水平、学习习惯等原因,当然也不排除不适应老师的情况,成绩很差,但家长和学生从来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把所有责任全部推卸到教师身上,其中还有家长什么都不管的,但绝不会承认自己孩子比别人孩子差,只是你老师不会教而已,更是让老师无言以对。

  另一方面,“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流毒甚广,也让家长、学生理直气壮,但凡真正从事过教育工作的人都知道,这纯粹就是胡说八道,学生的差异千差万别,从智力水平到家庭条件,都会影响学生的方方面面,自古都讲因材施教,而现实又是一个老师面对几十甚至上百学生,老师是人,不是神,只能照顾绝大多数,这是起码的教学常识,学生存在个体差异这是绝对避免不了的,把教育的所有责任都推卸给老师纯粹是不尊重教育规律。

  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予教师应有的尊重,对破坏秩序,甚至威胁伤害教师的行为必须严惩。每每发生教师受伤害的事件,往往都是在多方协调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长、学生道个歉就了事,同教师所受伤害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此类事件。对威胁伤害老师的,必须由公安机关介入,对其实施惩戒,对性质极为恶劣的,有必要送往少年管教所,对家长和其他学生形成震慑。

  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老师也有开展教育活动不受侵犯的权利,双方的权利应该是对等的,绝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唯有如此,教育才能有更加美好的明天。(中国台湾网网友:敬诚)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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