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习惯性吐槽伤害“入厕许可证”

时间:2014-11-03 15: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学生晚自习期间上厕所必须凭‘入厕许可证’,这规定真是太奇葩了!”10月31日,有网友向记者爆料称,江西萍乡上栗中学向每个班级发放一张“入厕许可证”,该证平时放在讲台上,需要上厕所的同学必须携带该证才能被允许进入厕所。上栗中学政教处负责人称,学校没有出台类似规定。(11月2日《彭城晚报》)

  一说到“限制”、“禁止”,我们总是会去谩骂和吐槽,不是说侵犯人权,就喊着我们要自由。人权需要保障,自由需要保障,但是我们要结合具体事情来看。“入厕许可证”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以往的时候我们也看到过。有的个私企业就印制过“入厕许可证”,他们害怕职工耽误生产,这就侵犯了职工权益。有的公职单位也印制过“入厕许可证”,他们害怕单位以外的人员弄脏了厕所,这就是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而这个学校的“入厕许可证”则不然。表面上看,这样的规定确实很奇葩,很搞怪,很无厘头,而你心平气和的去看待问题,这里面更多的是柔情,是关爱。

  首先来说,“入厕许可证”并不是什么时间都限制的,比如白天上学的时候,就没有这个限制,只是在晚自习的时候使用,这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夜晚,学校是最容易发生各种事件,尤其是性侵害事件多发生在晚上。孩子要上厕所的时候,未必真的去上厕所。学校推行“入厕许可证”,实际上是保障孩子的安全。

  其次来说,晚自习课,一节是45分钟,在课间的时候,孩子们完全有足够时间去上厕所。学校并不是限制孩子上厕所,而是在晚自习课上加强了管理。这有何错之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上课要保障课堂的秩序,如果所有孩子课间不上厕所,非要到课堂上才一个个往厕所里跑,这个秩序也就不好保障了。而且,人家并不是不允许课堂上厕所,而是需要给教师说一声,教师发给“入厕证”,这也是保障课堂秩序的需要。有人会说,上厕所还要选择时间吗?有人拉肚子咋办?这只是极端的个例,特殊情况告诉老师一声,拿着“入厕证”不丢人。

  校园的厕所是一个性侵事件发生的多发地段。这个学校既然印制了“入厕证”,想必他们是在厕所这个重灾区做了些事情的,会安排专人在厕所附近值班的,因为要检查“入厕证”。这恰恰更好堵上了厕所性侵案件发生的漏洞。很多社会青年,就是以上厕所的名义侵害女生的,很多学生也是跑到厕所看黄片和吸毒的。鉴于目前校园的深层次问题还难以马上解决,这个学校的“入厕许可证”可谓是用心良苦的。与学生的安全相比,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让步的。

  我倒是很同情学校的回应:“我们没有发放入厕许可证,没有出台类似规定。”这句话显然是假的,是他们害怕舆论的吐槽。习惯性吐槽和习惯性谴责让很多人很是畏惧。而有的时候,我们的吐槽和谴责未必就是判断后的产物,很多吐槽根本就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而是习惯性而已。

  面对用心良苦的“入厕许可证”。我们就别用老习惯去伤害了。我倒是希望这个学校能大大方方的承让这事就是他们干的,“入厕许可证”没啥大不了。(中国台湾网网友:郭元鹏)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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