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龄环卫工被要求签“生死状”事件引发关注。目前,当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已停止与保洁员签订承诺书的不当行为,并为此作出反思。(新华网,11月2日)
签订“生死状”,成为“敢死队”的队员,总让人想到国破家亡之际那些义无反顾、舍身取义的英雄志士;然而,兰州城关区环卫局与高龄环卫工签订的这份“承诺书”,却让人看到太多的辛酸和无奈。
“承诺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人身损害都由本人承担”,毫无疑问,这份俨然“卖身契”般的霸王条款,不仅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是对劳动者生命尊严的漠视,更是对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藐视,尤其是签订承诺书的另一方,都已经是年过花甲的老人。神圣不可侵犯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就这样沦为一张废纸。
然而问题在于,这些本该在家颐养天年、含饴弄孙的老人们为何选择这份工作,哪怕是承诺发生意外也要自己承担责任?难道他们都不识字,还是不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恐怕不见得。因为即便一个人不识字,不可能签署合同的几十位老人和他们的家人都不识字,那么,为什么他们还要这么义无反顾呢?
按照该部门人事科科长朱家奎的说法: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政策,这部分人员属于劝退范围,但大部分环卫职工属于低收入家庭,自身没有其他技能,根本不愿意放弃这个工作岗位。话说的不中听,但应该是实情。
事实上,“已到退休年龄”却仍在继续就业的劳动者,并不是兰州城关区环卫局所独有。按照此前媒体报道,我国“有1000万离退休返聘人员”;而“已到了退休年龄”仍不得不坚持打工的农民工,更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有关调查表明,目前农村老人中,47.7%靠家庭成员供养,41.2%靠自己“劳动收入”供养,靠退休金供养的仅占4.6%。
可以说,生活中确实有老人退休后也闲不下来,希望能够发挥余热,减轻儿女的负担,也让生活过得更充实;但大多数老人的“闲不住”,其实是“不能闲”,因为老无所依,为了生活,只能选择再就业。
因此可以说,高龄环卫工签定“生死状”,背后不仅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的缺失和劳动权益保障的缺乏,更是现行养老制度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如今用人单位已经停止了这种不当行为,并为他们购买了商业保险,可谓皆大欢喜;然而更多的用人单位为免曝光,恐怕只有清退一条路,那么,这些老人今后又该怎么办?更多同样处于困境中的老人又该如何安顿自己的晚年?这考验着政府的智慧和魄力。(中国台湾网网友:周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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