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应成为法治的“盲区”

时间:2014-10-28 17:54   来源:中国台湾网

  近日,人民网以“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为题,撰文指出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开展座谈,共同致力于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努力实现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人民网,10月28日)

  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全程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详细描绘了法治中国新图景。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期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也为“依法治网”提供了可供遵循的法律规章。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城市还是广大的农村,网络变得非常普遍,可以说网络的使用无时无处不在。数据显示,今天的中国有6亿多网民、5亿手机网民,有400万家网站,每天在网上流动的信息达200亿条,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

  网络的普及,不但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极大提高了人类获取信息的能力,使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便捷高效,我们生活的世界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然而,由于互联网技术走入千家万户毕竟才短短半个世纪,人类对这个全新事物的事物一开始并不全面深刻,加之互联网在管理上难度较大,导致网络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今的人们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也对网络中充斥的各种虚假信息、网络侵权、虚假广告、淫秽色情等厌恶至极。更糟糕的是,一些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不仅影响到了网民以及广大普通民众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宁,而“斯诺登事件”更促使人们反思,网络技术的落后和管理的混乱甚至有可能危及国家的安全与稳定。

  综上可知,监管好、发展好互联网,特别是加强网络法治建设,关系到了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治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未来的世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将更加广泛和深入,人们工作和生活对网络的依赖也进一步提高,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必将高度融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法治中国的今天,网络绝对不应该成为法治的“盲区”。(中国台湾网网友:弘毅)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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