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新手机里有预置软件吗?其中不乏一些劣质软件和恶意软件,这些软件耗电、偷跑流量、恶意吸费、盗取个人信息,以及占用手机大量内存,且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卸载。深圳市消委会的一项调查显示,95.32%的受访用户手机中存在预置应用软件,其中88.91%的预置应用软件不可卸载,其认为,预置应用软件违反多项法规。(8月31日南方都市报)
手机,尤其是智能手机,曾经一度是奢侈品的代名词,但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智能手机也由“旧时王谢堂前燕”变得“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时下,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主流,而手机软件作为体现智能手机功能的重要载体,但现在存在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便是基本上每部手机里面都会有一些预置的软件,而绝大部分的预置软件,手机用户们都没有用得上,想删除也删除不了,白白地占用了手机的内存,所以一些预置软件成为了“鸡肋”的代名词。所以说,手机预置软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随着手机市场的竞争白热化,越来越多软件商为了推广应用软件,会向手机厂商、运营商和各级代理商等支付一定费用,为智能手机预置相关应用软件,以此增加软件的关注度和点击量,据有关统计,目前国内预置软件市场的规模已经超过30亿元。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预置软件的费用最终是由广大的消费者们买单,但可笑的是,我们消费者花出去的买单费用并不能使我们运用手机来更加舒心。
消费者对自己购买的智能手机,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其中的预置应用软件,也有权选择是否卸载自己不需要的预置应用软件。手机软件预置后不能正常卸载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仅会极大地限制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使消费者无法按照个人偏好自由选择应用软件,还会大量占用手机内存空间,导致消费者真正需要的软件因内存受限无法安装,极大降低手机用户使用体验。
对于消除手机预存软件的霸王条款,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做起。
一是手机生产商将智能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与支持手机基本功能的系统软件分开,且允许用户自由卸载。手机生产商可以推荐一些日常必备的软件,但万不可依自己的意愿强行地在用户手机里预存软件。
二是手机软件开发商们要加强手机软件的研发,让广大手机用户有更多的软件选择权和空间,让单一的手机软件淘汰出市场。
三是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要尽快地出台保护手机用户权利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杜绝此种霸王条款,并对一些屡教不改者进行一些必要的惩罚措施。(中国台湾网网友:别亚飞)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