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浪费”不是拒绝清退办公用房的理由

时间:2014-08-01 13:3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党政机关腾退和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已有10个多月。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情况,导致清退办公用房流于形式,搞变通、玩造假,不仅没有使清理出的办公用房发挥作用,反而产生新的浪费。(东莞时间网)

  古人云:“官不修衙,客不修店”。官员为官一任,不过是匆匆的过客,花大力气修缮官衙,浪费了民资民膏,方便了后来人,却损害了自己的名声,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党委和政府却无视中央要求、行政制度和地方经济实际,打着改善办公条件的幌子兴建豪华办公楼、超标办公房,不仅极大地损耗了行政成本、伤害了干群关系,也滋生了腐败,败坏了社会风气。

  清退办公用房,就是要从源头上刹住这股奢靡享乐之风,更合理的利用公共资源、节约行政成本;也是要使领导干部真正敬畏党纪国法,摒弃“官本位”的思想,树立更为亲民、清廉的工作作风。

  然而,在清退办公用房的过程中,一些单位却大搞形式主义,清退出的用房换了个冠冕堂皇的马甲继续归领导独享,或者长期闲置,不仅没有减少行政成本,反而带来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办公用品采购等一大笔支出,造成更大的“二次浪费”。

  导致这种局面出现的原因,不仅在于领导干部认识不够深刻,也在于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够完善。按照规定,科级干部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科级以下干部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然而,在很多地方,面积小于9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室屈指可数,隔断办公室或者挂个名共用办公室就成了必然的选择;有时在超出1平方米的情况下,为了“达标”,而采取在墙上安装整体书柜、或者把墙加厚等策略;尤其重要的是,花大力气腾出的办公用房,却没有发挥新的作用而被闲置。

  当然,这些“二次浪费”并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理由。事实上,早在1999年12月21日,相关部门就已经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的使用面积标准;随后,又多次出台相关文件,但超标配置和修建办公用房的现象依然存在。

  唯以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要杜绝超标用饭的存在,“一刀切”的清退也就在所难免;当然,为了减少在短期内带来“二次浪费”,不仅需要完善惩处机制、消灭侥幸心理,也需要跟进配套政策,让清退出的办公用房能够发挥新的作用。(中国台湾网网友:周文郁)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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