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3日通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公诉。童名谦被指控在任职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衡阳市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发生严重贿选。面对无论是湘西泛滥成灾的民间集资,还是邵阳官场乱象,主政者童名谦都选择了回避甚至放纵。他在官场以清流自诩,明哲保身,绝不多事,谁跟他汇报工作都是“好好好”三个字,守住了“为人之德”,却丧失了“为官之德”,落马后被当地官场评价为“是个好人,但不是个好官”。(2014年07月02日《新华网》)
童名谦被公诉的事件,给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人敲响了警钟。为官不贪,但也不干事,不作为,一味的放纵,明哲保身,一样也会落马。童名谦是个“好人”,这是大家的评价,然而“好人”并不等于是“好官”。“好官”的定义是想民众所想,急民众所急,踏踏实实为老百姓干好事、办实事……“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这句话虽然简单通俗,但却道出了为官的意义,以及老百姓的期望。
党的干部既要做老百姓心中的好人,更要做老百姓心中的好官。某些官员津津乐道的官场潜规则,在童名谦事件中被打破。“如果脑子不装事、心里不想事、手里不干事,不犯事但也不顶事,这样的干部有什么价值?”《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中的这句话精辟的总结了当干部就是要脑子装事,心中想事,不犯事,但要顶事。
古人云:“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做了老百姓的官就要为老百姓办事,就要发挥其作用,多为老百姓着想。“中庸之道”、“好好先生“的为官之道在并不适用于现在的社会现实。
评价一名官员,综合考察的是他的德能勤绩廉,“庸官”虽有廉洁之名但是却缺乏为官之德。(中国台湾网网友:龙共几木)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