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老家在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菖蒲乡的陈先生,最近想给政策内生育的儿子落户,但是却被菖蒲乡派出所及计划生育办要求做结扎手术”。昨晚,寻乌县委宣传部向中国之声发来答复函,表示相关部门已组成调查组,经过核实,相关单位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对报道中提到的问题,将立刻整改。(6月18日中国广播网)
近些年来,将计生政策与其他政策“捆绑”的现象屡见不鲜。除了上学、低保之外,各地和计生捆绑的还有医保、落户、购房、结婚登记、身份证明等各种“土政策”,而其中运用最多的就是将计生土政策与户籍制度捆绑的模式。据媒体报道,在贵州、湖南、广东等地,都出台过类似的政策,甚至酿成悲剧。比如,今年3月,贵州兴义农民王光荣,就因“超生罚款”与入学挂钩,无法忍受孩子失学,而割腕自杀;湖南武冈一户贫困家庭,由于超生迟迟申请不了低保,丈夫将瘫痪的妻子“扔”在乡政府,最后导致“农妇之死”悲剧。然而在悲剧面前,却没有对各地的计生土政策起到警醒作用,花样繁多的土政策依然在某些地方客观存在。笔者不禁想问,到底是谁给了“结扎才能落户”的行政权利?
笔者认为,“孩子落户需要结扎”这样的政策,并不是法治社会应有之义。其实,根据法律规定,落户、就学等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能进行剥夺。根据《国籍法》和《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部门应该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而不应附加条件。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只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及时办理,并不需要以其他土政策为前提。虽然“捆绑式征收”并未明文出现在各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但却能够在诸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地方政府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文件中“委婉”规定。因此,这些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是某些地方计生管理部门自创的管理方式。
虽然遍寻相关法规条文,一切属于计生捆绑的做法均找不到法律授意与支持。然而,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未必真不知道,那又为何要等到媒体曝光才来纠正?只能表明,在媒体的关注之外,在一个特定的县域环境当中,行政权力仍处于某种不可控的状态。它既不受到各种法规的规束,同样也不受到公民权利的制约,至于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许多时候也形同虚设。
当前,中央政府正在推进新一轮简政放权。然而在审批权大量下放、取消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却凭空臆造一些土审批、土政策,无疑是在开简政放权的倒车。因此,寻乌县虽然已经开始整改,但“落户与结扎挂钩”事件,不能到此为止。有关方面,应该举一反三,查一查到底多少土政策还在“无证驾驶”。只有把这些土审批,背后暗藏的越位权力统统“上环”,简政放权才能真的落地。只有这样,才能改变计生工作尴尬囧境,维护计生国策严肃性,从而彰显社会管理正能量。(中国台湾网网友:曾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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