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在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发生了一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目前已造成31人死亡,94人受伤,全国各族干部群众予以强烈谴责,纷纷表示暴恐行为灭人性、丧天良,必须严厉打击。
近两年来,恐爆案件在我国频频发生,2013年,我国发生暴恐案高达10起,伤亡人数近百人,今年,暴恐案件在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其中在昆明火车站的暴恐案和本次乌鲁木齐暴恐案共造成60人遇难、200余人伤亡,一个个无辜鲜活的生命消失、一个个幸福的家庭被支离破碎,竟想问:暴恐分子到底良心何在?人性何在?
恐怖案件,施暴对象一般不针对特定目标,暴恐分子往往是在人群集中的场所下手,危害的对象都是些手无寸铁的无辜群众百姓,手段之残忍、危害之大、影响之恶劣,他们的行为简直就是惨无人道、丧尽天良。
笔者认为,对暴恐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不留任何情面。如何制止暴恐行为,笔者建议:一是建立信息情报有奖举报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以及普通群众的力量,鼓励群众对疑似恐怖分子或恐爆行为进行举报,一旦举报属实,给予一定奖励,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二是加大投入,在全国各地建立反恐指挥中心,在火车站、机场、码头、大型公园等公共集中场所建立警务局(室),一旦发生恐爆行为,可快速到达、迅速处理、及时制止。三是加大国际合作力度,恐怖分子很多和境外势力有勾结,通过国家合作,有利于持续深入打击。笔者深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恐怖分子高压打击力度,定会让暴恐分子彻底失去生存土壤和空间。(中国台湾网网友:何康)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