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买火枪打猎 农村普法教育不能缺位

时间:2014-04-10 18:3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刘某是湖南省安乡县的一位老农民,经常带火枪到树林中打猎。他没想到的是,这一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4月10日法制晚报)

  据悉,1997年和2006年,刘某在湖北省公安县闸口镇的老家,分别以300元和30元的价格购得两支以黑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长、短火枪。之后,刘某将两支火枪藏于自己位于安乡县安凝乡某村的家中,并经常携带长火枪在自家附近的树林中打猎。本以为买火枪用来打猎,却不想触犯了法律,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从狩猎到违法,都是不懂法律惹的祸。在法制日趋健全的今天,竟然有人拿火枪当猎枪,竟然还有人不知道私藏枪支犯法,出现这样的事,真的让人感到痛心,由此可见,当地农村普法教育的缺位,农村普法教育的任务还很重。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试想,如果农民不能实现法律“脱盲”,那么如何来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这充分说明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努力在农村营造人人信法、处处讲法、自觉守法、办事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治保障的关键环节。

  农民老汉买火枪打猎,法律部门在对其进行法律处罚的同时,还应注意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民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水平,不能无视法律的存在而为所欲为;要注意引导农民学法,唤醒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让农民真正懂得,我们每一个公民,守法不仅是应尽的义务,而且是必备的素质。

  国家的富强离不开农村的发展,农村的发展呼唤法律支持,农民呼唤法律教育。

  笔者希望有关法律宣传部门能够加快普法步伐,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早日把法律的种子播撒在农民朋友的心田里。(中国台湾网网友:尤雪玲)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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