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召开。日前,作为中国官方高层智囊机构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许多提法尺度很大。比如在反腐倡廉方面提出,要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10月27日《南方都市报》)
“廉洁年金”的提法并不是我们,新加坡就实行了“廉洁年金”制度,廉洁勤政的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拿到一大笔廉洁金,如果公务员在职期间被发现腐败行为,这笔钱将被取消,以此化解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
“廉洁年金”在新加坡效果很好,新加坡的廉政在世界上都是出了名的。但是,这朵异域之花却难以服了我们的水土。一朵花的盛开是需要大气、土壤、阳光的。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动植物这是自然科学。东北土豆在黑土地里又大又好,你把这品种弄到黄土地里却有可能是什么也结不出来,最后只会是白白浪费了种子和化肥。“廉洁年金”也是同样的道理,它犹如一颗种子,在新加坡可以开出鲜艳的花朵,在我们这儿就有可能出现发不了芽的尴尬。这是因为,我们的国情和新加坡有着本质区别。
新加坡官员工资标准处在人均收入的终端和末端,也就是说,他们的工资如果按照人群划分的话,至多算中等,有的还要偏下。而我们则不然,我们公务员的工资从人群上来划分的话,已经处在了高端,而且旱涝保收。而且我们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了危险的临界点,在这个时候,再为公务员设置这样一笔奖励金的话,显然不符合缩小收入差距的改革方向。
在新加坡还有另外一个情况,他们的社会保障做到了全覆盖,无论是任何群体,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基本没问题。我们则不然,虽然也做到了覆盖,但是差距是巨大的,普通群体养老、看病依然是个老大难。目前的薪酬标准和退休制度,政府官员到了老年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没有问题的。在群众呼吁提高社会福利和保障的时候,再为官员增加这样一笔收入,显然也不妥。势必会让低收入群体“羡慕嫉妒恨”,不利于社会和谐。
即使抛却这些因素,“廉洁年金”对于阻止腐败发生作用也是甚微的。一者,“廉洁金”的发放是退休后,这对于官员来说会有“远水难解近渴”的感觉;二者,发放标准不好把握,多了自然有吸引力但百姓会不买账。少了百姓也许会赞成,但是官员也就不会稀罕那点钱;三者,这廉洁真的还不见得和收入高低有关,高薪不是养廉的办法。在查处的案例中,收入不多的镇村干部在贪污受贿,收入多多的部级高官不是一样还在贪污腐化吗?
反腐倡廉不能老用人民币来说事,这有的时候还真不是钱的问题。新加坡是有“廉洁年金”,但是,他们的廉政建设靠的更多的还是严格执法,收一箱子苹果都有可能丢了工作,这才是反腐倡廉的法宝。
“廉洁年金”是一朵异域之花,它的绽放需要一个适合的生存环境,这样的种子引进到我们这儿,结合国情来看自然是不服水土的,要么开不出花,开出花弄不好就会是一朵罂粟花。(中国台湾网网友 郭元鹏)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