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劝退绩差学生责任在谁?

时间:2013-03-22 10:2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山东大学近日在校园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弹”:由于成绩差、学分不达标等原因,368名学生受到成绩警告,97名学生被劝退学。(新华网 3月21日) 

  山东大学推行劝退和警告绩差学生的做法,看起来有一定的道理和可取之处,但是也应该仔细分析与斟酌,要分清具体责任和处理学生的最终目的。 

  长期以来一些学生认为只要一进大学门,就吃了定心丸,就能拿到毕业证和进入社会应聘的通行证。所以原来在高考之前的那种勤奋和精神进入大学之后很少再有人保持和坚持,有些学生甚至于出现逃学的坏毛病。 

  山东大学达到退学标准的97名学生中,只有19人是因病、出国等原因造成学业中断而退学,绝大多数学生是因为迷恋游戏或者厌学所致。同时,大多数被“劝退”学生为男生,专业主要集中在理工科。 

  这些学生由于大部分因为迷恋游戏或者厌学逃学造成成绩长期落伍,甚至超过“教育部到第六个学年末,学生学籍就会取消的规定,所以也属咎由自取。 

  这些学生忘记了父母的寄托和期望,忘记了父母含辛茹苦的抚育与教诲,贪玩和厌学使自己丧失了进取的意志和动力,荒废了学业,走上了偏离人生轨迹的歧途。这个结果一是本人的主观原因,二是家长教育也有缺失,三是学校也有管理教育方面的漏洞。 

  所以学校在建立劝退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学生配套教育和管理机制,平时对于逃学、厌学的学生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并要建立严格的请假销假制度,还要建立平时的旷课处理约束机制。加强管理和教育以及平时的处罚制度,就会把学生的逃学和厌学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至于造成最后退学的惨象。 

  家长把学生交给学校,学校就要担负起对他们严格监管和教育的责任,造成这些现象学校首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鉴于这种具体情况,学校退学机制应该给学生留有充分改正和补救的机会和措施,重在教育和挽救,而不在处理。所以,适当延长补考时间,提前作出警告,经过”软硬兼施“的两种教育手段,对于这些学子,也许会产生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惊人效果。 (中国台湾网网友 宋九成)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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