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看执政变化

时间:2013-03-12 15:32   来源:中国台湾网

  近日,记者从绵阳市网管办了解到绵阳将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求一般性网络舆情原则上30分钟内回复,重大舆情要在1小时内回复,敏感性与七个要在3小时内回复。(3月12日 人民网)

  网络舆情本身其实是网络监督的一种产物,众所周知,官方的“迟言”往往是网络舆情升级的主要导火索,因为官方权威消息发布不及时,被网民解读为“默认”,谣言因此“转正”引发大范围的网络舆情事件。在应对和处理网络舆情上,主动、公开、坦诚是关键,及时回应公众的关注,既是对公众的负责,也是执政态度的体现。

  专设新闻发言人,跳出不知谁发声、无人发声的怪圈。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将网络舆情回应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通过制度约束减少“无回复、迟回复、乱回复”的现象。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出发,网络舆情应对“一抓到底”。

  发言人制度,有助于发挥网络监督的正效应。网络监督是公众监督的主要形式和渠道,通过网络反映出来的焦点问题,都是广大群众所关注的热点,无论是对干部言行监督还是对政府各种行政行为的关注,网络监督都充当了主力。及时回应网络舆情,一方面给公众一个“政府重视、信任”、“欢迎监督”的信号,让他们能够积极履行自身的监督义务,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官方回应能够及时为网络舆情打入“镇定剂”,注入理性的思考,引导网络舆情正向发展,避免发生因消息不均衡,官方失声造成的群体事件。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对于引导网络监督正向发展,发挥网络监督正能量无疑是大有益处的。

  限时回复,坦然态度背后也是高效的执政作风。要求有关部门和干部务必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作出针对网络舆情的回复,不只是减少“不稳定”事件的要求,也展现了政府部门不怕监督、敢于面对公众监督的坦然姿态。限时回复,同时也是提高行政效率,转变行政作风的体现,对于群众所厌恶的“一件事要用1天时间了解,3天时间调查,5天时间请示,7天时间回复”的拖沓做法,限时回复制度给出了有力的回应。此外,限时回复对于应对网络舆情也是确保高效的重要途径,如前所述,许多网络传言、舆情,尤其是负面舆情,由于回复不及时而被公众解读为“默认”以致负面影响波及更大范围的事例不少,官方第一时间发声是遏制舆情恶性发展的关键。

  绵阳在网络舆情应对上抓住了最关键的两点,一是要回复,二是要快速回复。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将这两点醉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这也是政府职能转变、执政作风改善的体现。联想到近日绵阳市书记市长信箱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这些围绕“如何更好的服务群众,如何让群众对服务满意”展开的探索举措中都包含着执政作风的转变。 (中国台湾网网友 何奉芹)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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