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对孩子的最大公平

时间:2012-10-26 19:55   来源:中国台湾网

  重庆市出台《重庆市中小学领导干部及教师交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从明年开始,部分区县的中小学校长、教师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后,将到同一区县内的学校交流工作3年以上。(10月25日 华龙网)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更是国家的未来。

  百年大计教育先行,此次重庆市出台的中小学领导干部及教师交流工作办法,估且不论它的可操作性如何,就单纯地从它的出发点来看,就值得百姓为之鼓掌,至少他们有勇气迈出第一步。

  欣喜之余,笔者还想再次呼吁一下,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都应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在提拔校领导、评职称时必须加一上条:到偏远农村学校交流至少三年以上。

  因为在现实中,偏远山区留守儿童,或必须跋山涉水去求学、或根本就无法去上学,而城里娃不仅有学上、能够享受到丰富的教育资源,还能享受到国家政策给予的待遇。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城乡教育资源差异。常识告诉人们,收入差距较大的两个城乡家庭,孩子的受教育条件从起点上就已经拉开。

  教育公平才是最基础的公平。而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公平化,使那些经济发展落后、偏远贫困地区的孩子也能够享受到和城区孩子一样的教育,这不仅仅需要地方官员莫大的历史责任感,更重要的是要我们的教师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有着丰富经验的教师们维护社会公平大义的历史使命感。

  偏远地区为何落后,就是因为许多老百姓没有接受过教育,没有技能。如果只是产业发展了,而最后群众却就不了业,还谈什么民生?年轻一代有了良好的教育,就有了竞争力,群众就会致富。

  所以,政府加大对农村教育资源投入,给乡村孩子一个公平、健康、安全的读书环境,比什么都重要。而我们的教育部门,更应该把教师资源进行公平分配,通过交流年限的规定,使乡下娃也能拥有和城里娃儿一样棒的老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让城乡老师通过相互交流,也能够增进老师间的教学互动,从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只有教育公平才能以其巨大的力量塑造公平,消弭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才能让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能够呼吸到同样新鲜、清新的空气,我们的祖国才能迎来更为崭新的未来。(中国台湾网网友 谢晓刚)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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