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考状元”说不又有何妨?

时间:2012-10-19 13: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18日下午福建省委办公厅提供的官方通报称:福建省委办公厅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录用公务员的规定,对刘金星同志进行了全面实地考察,从了解的情况看,该同志不适合该岗位要求,经慎重研究决定不予录用。为体现这次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我们还决定对该职位不作递补录用。(10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公考头名遭拒在今年5月已掀起波澜,但与今年5月发生的青海保监会拒录考生黄红、岳太杉和郭华东相比,福建省委办公厅似乎就不予录用的缘由更加理直气壮:对刘金星的录用考察符合相关的政策、程序,考察过程全面、深入、细致,考察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根据《福建省2011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省级直属机构的一些重要职位在考察时应当从严掌握标准。”福建省委办公厅实属重要职位,故而对被招考对象的选录要求也相应有所“苛刻”。而福建省有关部门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考察等程序,最终作出对头名状元不予录用的决定,可见公招考试并不是纯粹的考试成绩高低的较量,更是多方面综合能力素质的考察。

  我们试想,如果单从考试成绩考察重要岗位的应招者,那么公务员招考纯粹回到了所谓的高考年代,以考试成绩制胜。在此,我们不怀疑考试成绩好者在其他综合能力方面有何欠缺,但我们也不排除那种只懂理论不求实际的空谈家。面对复杂的现实工作环境和新的工作挑战,国家机关需要多一些实干家和苦干家,诸葛亮式地舌战群儒的智慧或许在实际工作并不适用。

  笔者认为,“公考状元”遭拒在公考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地进步路上有着重要的意义,也为改变“一考定终身”地传统招录模式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只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录用公务员的规定,考察结果真实、准确、有效,那么对不适合相应工作岗位的“公考状元”说不又有何妨呢!(中国台湾网网友 罗桥)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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