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黄红在2011年看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招录公务员,于是参加了国家公务员考试。黄红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在该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名。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她接到了该局人事处的电话,称她“岗位匹配度不够,理由是性格内向,被取消录用”。这个理由让她无法接受。(5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尽管对媒体报道青海保监局以“性格内向”、“年龄太小”等理由拒绝录用,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规定,并没有做出此类答复,但是此事仍然疑点重重。第一,招录单位以“保密”为由,原则,拒不提供拒录书面文件,到底是出于什么动机?第二,体检阶段三人“涉险”过关,而性格问题在面试阶段却没有发现并指出来?“年龄太小”,审查时为何却通过了?第三,是出于关心还是封口原因,考录单位要介绍他们去保险公司工作?性格内向就不能当公务员吗?难道外向型性格是公考的硬性规定和门槛?这个理由实在太荒唐了,给公众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猜想空间。
“性格内向”拒录背后有怎样的人品与官德?值得追问。联想到此前的一个典型案例。在2011年度长治市公考中,宋江明获得笔试、面试第一的成绩却因体检被刷引起社会关注。在媒体与公众的追问下,事件出现了大逆转,宋江明被录用上班,而且还查出“体检舞弊案”,背后的替身也浮出水面,当地一村主任为女儿能顺利递补录取公务员向两名招录官员行贿。2012年1月16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对外通报了长治市公务员录用舞弊案,共有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性格内向”拒录事件与当初宋江明的落榜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是体检发生的事情有些“蹊跷”,第一次出了问题,复检却全部通过;二是当时的招录部门也曾“主动承诺”帮宋江明介绍工作。鉴于此,纪监部门应循声而动,立即介入此事的调查。从被录取者的家庭背景入手,彻查体检、考察等关键环节,查出可能存在“狸猫换太子”的“萝卜招录”,将“性格内向”拒录的怪象打出原形,给考生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交代。
前不久,中纪委提出今年要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规定,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严肃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要防范考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猫腻,必须由监督部门同期介入考录,参与审核报名考生其报考资格,防范“量身定制”;要细化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具体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同时,在保障考生隐私权的前提下,使之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不仅体检结果到及时告知,还要将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明确对方异议的救济时间和渠道,堵塞招录方与考生之间信息不对称为暗箱操作留下后门。更为重要的是,始终对违规招录保持零容忍态势,发现违规案件,一查到底,问责到人,直至刑究。唯有此,才能建立起公开竞争、择优选拔的进人制度框架,保障考录的公正公平。(中国台湾网网友: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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