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租售并举”异化了制度正义

时间:2012-06-04 10:5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廉租房顾名思义就是廉价出租的房屋,而且国家相关政策对此也做了一些严格的规定,但是,在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廉租房被当成商品房公开向外出售,一部分人本不该享受廉租房政策的购买了廉租房,而真正的低保户和低收入者却根本无力购买廉租房。(5月31日《中国网》) 

  陕西省太白县的廉租房出售行为,在业内被称为“租售并举”,其实,这种现象早在2008年就曾轰轰烈烈的爆发过。其时,为了填补资金缺口,福建、甘肃、河南等一些中西部地区开始探索廉租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政策,通过出售廉租房的部分产权回笼资金,以便再次投入到新一轮的廉租房建设中。显然,太白县的做法也莫过于此。 

  必须承认,地方政府在建设廉租房时的确有难处,因为廉租房是一项资金只进不出的建设项目,其规模越大,就意味着财政压力水涨船高。一般而言,中央财政的补贴只占建设成本的1/3左右,虽然省级财政也会配套一部分资金,但即便是这样,对县级政府而言,依然会感到巨大的资金压力,“租售并举”无疑成了缓解压力的捷径。 

  但是,这种做法却常常会戕害廉租房的制度正义。一方面,地方政府向上面要扶持的时候,往往会打着廉租房旗号,用足中央政策,而在向下面索取回报时,就会以资金缺口为名进行出售,使廉租房成了商品房,进而甩掉财政包袱,如此两头讨好、左右逢源的结果必然会造成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浪费,土地资源不合理的流失。 

  另一方面,一旦开了“租售并举”这个口子,就难保地方政府不会将廉租房当做一种牟利的工具,在出售的过程中大行权钱交易。从太白县的种种做法来看,显然很值得怀疑,一是当地城建局拿出的是没有加盖公章的文件,二是部分买廉租房者不具备住廉住房的资格,却通过裙带关系买到,三是面对记者采访却再三避讳,甚至连买廉租房者的名单也不敢示人。 

  试想,若廉租房“租售并举”中没有猫腻,当地住建局又何须如此讳莫如深?廉租房制度的本质就是“扶危济困”,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制度,但是,很显然,所谓“租售并举”的做法正在戕害廉租房制度的正义性,伤害困难民众接受制度救济的基本权利,更将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亟待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警惕。(中国台湾网网友: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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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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