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远不及“禁烟”

时间:2012-06-04 10: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常言道:“生命是最宝贵的”,而“人活百岁,世界难离”。但事实上,人类在珍惜生命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地害人害己。

  譬如,据2012年5月30日新华网消息,卫生部5月30日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显示,我国每年因吸烟相关疾病所致死亡人数超过100万,如对吸烟流行状况不加以控制,至2050年每年死亡人数将突破300万。

  显然,吸烟对中华民族的危害非常大,且有可能日益严重。

  而据媒体报道,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5月30日在报告发布会暨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中指出,《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是卫生部第一部系统阐述吸烟危害健康的权威报告,希望通过报告使广大群众获得相关科学知识,为推进我国控烟履约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但是,笔者认为,“控烟”远不及“禁烟”。

  诚然,中国已经在2003年年11月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一个限制烟草的全球性公约,成为第77个签约国。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公约;2006年1月,公约正式在我国生效。而《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的出台,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我国控烟履约进程”。

  然而,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是,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吸烟人群逾3亿,另有约7.4亿不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换言之,几乎所有中国人都是吸烟的受害者,而其中不少人定然就此失去生命。

  当然,中国烟草关乎不少人的就业问题,也跟一些人的乌纱帽密切相关,而对国家的财税贡献很大,但是,这些比中华儿女的生命安全更为重要吗?

  其实,“吸烟者”让“不吸烟者”遭受二手烟的危害,不仅不道德,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是的,中国烟草行业已经把“减害降焦”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力推,而宣称低焦卷烟、中草药卷烟的“减害”效果。但事实上正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北京协和医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教授、“控烟斗士”杨功焕所讲,那就是“误导公众,这根本是个骗局。”

  何况,实事求是地讲,烟草还是激发贪污腐败的重要因子,而且是造成大气污染等问题的元凶之一。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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