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虚构事实,是滥用公共权力

时间:2012-05-22 14: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女子报警称儿子在丰台区一拆迁过程中被埋在废墟里,救援人员赴现场搜救,“被埋者”却在朝阳区现身。昨日,女子郭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丰台警方行政拘留。(新京报讯 5月21日)

  找不到儿子就谎报被拆迁埋没,间接调动警力、人力、物力,心情可以理解,但乱用公民权力是不是最大的扰乱公共秩序呢?在自己谎报过程中,是不是有好多正需要被帮助的人无法得到帮助呢?因为自己的虚构,公共权力被滥用,是不是对社会的极度不负责任呢?是不是对自我权力认识的严重误区呢?

  之前有过喝醉酒不愿送朋友回家,报警让110送朋友回家的案例,为了省掉麻烦,不惜破坏规矩和秩序,让本该在执勤岗位的公务人员来照顾一个醉鬼,这样的行为,是损害别人利益,是损害社会公平,面对自己的孩子的叛逆,没有找到真正原因去解决,而是报警让警方去找自己的儿子,这样是对社会权利公平利用的诋毁,更是家庭教育误区的体现。

  近百人搜索其子,但一无所获,为什么?笔者认为,是因为谣言,是因为是谎言,我们设想,如果全社会的人都在利用职权和手里的权力去做一些本不存在的事情,这个社会是不是会更加混乱呢?警察有警察的责任,公民有公民的义务,在公民面对危险时,警方帮助解决是理所应当,但如果公民滥用职权滥用信任,难免会让全社会都产生不公平乱用权的坏风气。

  面对权力,之前有城管乱用职权吓唬商户,之后有交警设立白条乱收罚款,但现在呢?当我们在不断抨击公务人员乱用职权时,我们是否想过,自己的某些行为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呢?现在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一些民众的不公平,已经让自己处在公平执法的对立面。

  面对权力,需要谨慎的不只是公务人员,我们广大民众更应该注意,都说谣言止于智者,但在笔者看来,谣言应该置于清醒的认识,面对社会的不公平,我们应该抵制。(中国台湾网网友:马树龙)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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