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安徽首店仅开张两天便惹来了麻烦。由于将中国历史人物“包公”的形象印在了合肥城市杯上,并以“包公杯”的名字出售,星巴克被合肥包公后裔指责滥用、歪曲包公形象,并被要求下架“包公杯”。(8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
将历史名人的肖像手绘在商业产品上,无非是想为商业产品“着色”,以达到渲染卖点的效果。星巴克的城市杯被手绘上了包公像,还美其名曰“包公杯”,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包公后裔对星巴克的谴责,包括要求其将“包公杯”下架,并召回已售出的杯子。出于对历史名人的敬重,笔者完全能够认同包公后裔的做法。
对星巴克而言,没经过包公后裔的同意,就私自将包公像手绘在了纪念品城市杯上,而包公后裔早在今年4月就已经对包公像注册了商标,星巴克在选择城市杯上的风景创意时,未经过深思熟虑,忽视了商业侵权的可能性。
而包公后裔注册“包公”商标,看似为了保护包公形象,以免被用于商业用途,实际上难保自己不会将商标用于商业。在我们身边,将历史人物与商业结合的例子也是举不胜举。这样那样的名人故居,有几个是不收门票的呢?谁先拥有了历史名人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谁就可以将其用于商业用途。
近年来,各地围绕名人争论不休的事件层出不穷,大到轰轰烈烈的曹操故土之争,小到像包公后裔与星巴克的“包公”商标之争。而不管是历史的还是现代的,名人已然是一张通行证,没有它就办不了事。而所有这些争论,既是一个商业命题,又是一个难解的文化题。(中国台湾网网友:孙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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